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和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补助资金的通知
镇(街道)财政办:
根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巴南民政发〔2019〕69号)文件规定,根据你镇(街道)上报的2021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发放明细,经研究下达你镇(街道)2021年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在2021年政府收支科目“2081001儿童福利”中列报支出。
附件:巴南区2021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资金表(不下发)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