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务中心为区委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管理的具体事务。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对全区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提出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2. 负责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服务有关工作。
3.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4.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区公务用车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5.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
6. 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办公用房、公用设施等的维修、维护、更新等工作。
7. 负责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接待用房以及公共会议室的日常管理。
8. 负责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对区行政中心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9. 协调做好区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10.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建、文电、组织人事、财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机关用车管理及工、青、妇、老年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信息、政务公开、考核等工作。
(二)会务接待科。承担有关公务接待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公共会场的管理、服务、设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接待用房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三)资产事务科。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管理(不含执法执勤车辆)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运行保障科。负责区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及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等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卫生、绿化等工作;负责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和环境秩序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行政中心信访接待、有关政务接待、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0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04.8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62.14万元,主要是区行政中心日常维修维护费增加80万元,重点项目维修维护费增加558万元,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增加215.17万元,区行政中心职工食堂运行费增加449.82万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增加50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04.8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3.37 万元,较去年增加1416.4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区行政中心日常维修维护费增加80万元,重点项目维修维护费增加558万元,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增加215.17万元,区行政中心职工食堂运行费增加449.82万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增加50万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1万元,较去年减少48.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7万元,较去年减少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8万元。较去年减少2.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4.8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4.83 万元,比2019年增加13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89万元,比2019年减少124.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区接待中心5名人员划转到区委办公室;项目支出3627.94万元,比2019年增加1486.39万元,主要是区行政中心日常维修维护费增加80万元,重点项目维修维护费增加558万元,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费增加215.17万元,区行政中心职工食堂运行费增加449.82万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增加50万元等。
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630.62万元,比2019年增加150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5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万元(机构改革后区接待中心2辆车划转到区委办公室),公务接待费减少1.38万元。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18〕5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预算编制文件要求,2020年起全区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编制预算,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购置经费。执法执勤车按原渠道办理预决算。鉴于2020年全区购车计划暂未确定,暂按2019年购车支出压减3%的要求,将区本级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与“三公”经费预算编列在区机关事务中心。下一步,将由区财政局牵头,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国资办参与,在预算限额内共同提出全区购车计划(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待购车计划审定后,再按预算调整要求进行“三公”经费科目调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4.95万元,比上年减少28.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接待中心5名人员划转到区委办公室,减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8.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27.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5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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