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研究室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研究室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一是认真分析研究中央及市委出台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国内和市内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动态和趋势。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问题,列出调研计划,协调各方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根据区委指示,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性文件,并对以区委、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文字审核。三是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对涉及全区综合性的问题,组织或参与拟订贯彻落实意见。四是调查了解区委出台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和发现镇街、部门在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并向区委反馈信息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五是承担区委全会报告及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据区委安排完成其它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六是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研究室(以下简称区委研究室)下设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科、调研科;设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区委政策资讯中心。综合科协助室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党建、文电、接待、档案、保密、财务、国有资产及综合性管理服务等工作;调研科主要负责联系并对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进行工作性研究,参与战略性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作法,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参与完成区委重点调研课题,协同有关部门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和参与区委重要会议报告、文件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等工作;区委政策资讯中心主要负责参与区委拟出台的有关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协调,跟踪调查区委重要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等。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3.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4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 60.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60.56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24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07.52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2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7.5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60.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7.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3.93万元,比2020年增加6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2万元,比2020年增加77.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42.4 万元,比2020年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服务民生、保障运转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委研究室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12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未保留公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国内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4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坤 联系方式:023-6622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