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负责宅基地管理。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乡镇企业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属行政单位,人员编制28人,实有在职26人。离休1人,机保科管理的退休人员54人,代管石岗良种场改制退休人员23人,遗属7人。现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安全监督科、扶贫开发科、规划发展科、法规科、特色产业科(项目建设科)、基础设施科、科教信息科。
下辖直属事业单位12个:农技站、经作站、动物疫控中心、水产站、农广校、农机化推广站、农产品安全中心、扶贫中心、农经站、种子站、农业执法支队、城乡一体发展中心,均为财政一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951.13万元(含市级专项661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66.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84.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106.42万元,主要是农田建设、长江禁捕工作等结转的市级专项经费拨款增加3960.74万元,品迭压减区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3000万元形成。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951.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446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9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106.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1.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84.74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66.35万元(含市级专项443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66.35万元,比2020年减少104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17万元,比2020年增加221.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纳入2019年进行部分预发、职业年金清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611.18万元,比2020年减少127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等结转的市级专项经费拨款增加1778.96万元,品迭压减区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3000万元、区级脱贫攻坚培训、农业重点绩效评价、市对区考核工作经费等5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后续巩固、粮食安全、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及智慧农业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84.78万元(含市级专项218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4.78万元,比2020年增加2184.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的市专项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长江禁捕工作、农村综合性改革、面源污染整治及智慧农业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16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16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5.36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611.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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