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5.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16.承担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审批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综合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巴南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1个国有公司重庆禹润排水有限公司。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职能转变: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2020年不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划转。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619.8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90.1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29.72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5821.65万元,主要是结转市专项项目资金经费拨款增加929.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9.5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4498.77万元,上年结转343.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619.86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79.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7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7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9495.7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5821.6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49.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772.0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690.1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690.14万元,比2020年增加489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24万元,比2020年增加 49.5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2019年在职目标考核奖励未在2020年发放,于2019年当年发放,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8118.90万元,比2020年增加484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等,主要用于污水整改治理等重点工作,含上年结转343.6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929.7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29.72 万元,比2020年增加929.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结转市专项项目资金929.7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0.95万元,比2020年增加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4.95 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0年增加3.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0.04万元,比上年减少8.2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6.3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93.8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796.3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93.8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8118.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00辆、执勤执法用车 0.0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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