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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翔华路一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翔华路一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项目编码:2018-500113-48-01-032826)。我局对《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报告》,并通过复核。根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巴南区界石镇,涉及窑坝河,原则同意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二、同意《报告》中的涉河建设方案。

窑坝河大桥采用双幅设计,跨越窑坝河,桥跨布置均为5×40m,左幅桥起点桩号K1+147、终点桩号K1+361,桥梁全桥长214m,梁底设计最低高程335.641m;右幅桥起点桩号K1+149、终点桩号K1+362,桥梁全桥长213m,梁底设计最低高程335.621m;道路坡降均为3%。窑坝河大桥桥梁总宽为36m,设计车速50km/h、双向6车道。窑坝河大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制装配式预应力砼T梁截面,桥梁下部桥台采用承台下接桩基,桥墩采用柱式墩下接桩基。涉河桥梁梁底比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高44.04m

三、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二)你司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五)该工程若与该河段未来水利规划相冲突,则应当无条件支持国家水利发展规划,不得提出相关阻碍水利规划实施的要求。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涉河建筑物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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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涉河建筑物特征参数及控制坐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