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补贴政策清单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44B/2022-0008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6
巴南区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
序号 |
补贴名目 |
补贴政策清单 | ||||
补贴对象 |
补贴 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 指南 |
咨询电话 | ||
1 |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具有重庆市巴南区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
一级残疾人80元/月,二级残疾人70元/月 |
|
023-66222788 | |
2 |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具有重庆市巴南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 |
70元/月 |
|
023-66222788 | |
3 |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包括两类对象:第一类是具有巴南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第二类是具有巴南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同时符合第一、二类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按照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条件享受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
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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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6222788 | |
4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城乡低保对象 |
2023年9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为73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00元/人/月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3〕10号)https://mzj.cq.gov.cn/zwgk_218/fdzdgknr/zdlyxxgk/shjz/bzwj/zxbz/202309/t20230906_12309615.html |
https://zwykb.cq.gov.cn/qxzz/bnq/bszn/?id=9c792432-59dc-4d3b-ae5f-dac12f5aafce&serviceObject=0&parentPage=3 |
023-66230072 |
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 |
特困人员 |
2023年9月1日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55元/人/月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3〕10号)https://mzj.cq.gov.cn/zwgk_218/fdzdgknr/zdlyxxgk/shjz/bzwj/zxbz/202309/t20230906_12309615.html |
https://zwykb.cq.gov.cn/qxzz/bnq/bszn/?id=c0692942-714a-46ed-ad15-be0b73bdfe20&serviceObject=0&parentPage=3 |
023-66230072 |
6 |
临时救助金 |
临时救助对象 |
根据结算费用分类确定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发〔2019〕3号) |
https://zwykb.cq.gov.cn/qxzz/bnq/bszn/?id=e985e169-8574-4372-9161-d3ccad3f15b2&serviceObject=0&parentPage=3 |
023-66230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