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8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区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上取得新进展。
三、主要内容
(一)发挥山地特色产业优势,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包括做强四大支柱产业、全面恢复生猪生产、做大农产品加工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推动智慧农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业。
(二)科学合理布局,实现联动发展。包括强化城乡统筹、建立农业产业化集群、发挥扶贫产业基石作用。
(三)促进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活力。包括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开展农事节庆活动、畅通物流运输通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四)推进绿色兴农,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绿色生产、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新技术推广,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包括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水平、促进创新创业、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六)健全政策措施,强化乡村产业发展制度保障。包括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落实用地保障政策。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