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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南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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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区政府同意,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南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8号),根据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巴南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明确了贯彻落实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制定印发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巴南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针对9个项目60条具体内容进行了责任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药品安全治理网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规范行使权力,准确把握和执行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规范监管行为。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法治教育。

(三)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检查执法体系,推进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完善药品监管协同工作机制。

(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加快疫苗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网络销售监管能力,探索建立区级药品安全专家库,促进专家作用发挥。

(五)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响应全市“互联网+药品监管”建设,加快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

(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研判、交流、预警、化解机制,完善药物警戒监测体系,健全全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七)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八)加强社会共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开展“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信用监管,促进行业自律。

(九)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一是优化力量配置。根据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需要,引进医药相关专业人才,充实药品监管队伍力量。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完善经费保障政策,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三是激励担当作为。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发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督促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政策原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