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28日,《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颁布实施,要求“区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另外,原《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发布于2017年9月14日,按照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区县级应急预案每五年修订一次,也应当进行修订。
二、《预案》的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区应急局按照区领导的批示要求,参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巴南区具体工作实际,起草了《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区应急局于2022年3月1日通过党政网征求了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的意见。截至3月9日,共收到回复20份。其中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统计局、区水利局、区体育局、区公安分局、鱼洞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木洞镇、东温泉镇、麻柳嘴镇、丰盛镇14家单位明确无意见,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家单位提出了修改建议。6条修改建议中,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司法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从区级部门无市级部门相应权限的角度提出来的,我局全部采纳并做出了修改;区委网信办、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的3条建议是从职能职责界定的角度提出来的,我局仔细研究、斟酌后,对其中1条予以采纳并做出了相应修改,对其中2条未予采纳,保留了原来的表述。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从区级层面、镇街层面、现场层面三个方面做出了明确。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从预警预报、应急值守、救灾物资、派驻工作组等方面明确了需要开展的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灾情报告和发布。从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两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五部分:区级应急响应。明确了一、二、三、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以及响应终止的程序。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倒房重建救助三个方面。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培训八个方面。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五个方面。
四、《预案》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区应急总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有关副区长和区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长,区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作为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减灾委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推进、调查评估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组织实施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抢险救援。
五、新旧政策对比
一是旧版《预案》中“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新版《预案》中“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为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指挥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
二是旧版《预案》中“区救助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新版《预案》中“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
三是旧版《预案》中“自然灾害救助分为4级应急响应:一般自然灾害为Ⅲ级、较大自然灾害为Ⅱ级、重大自然灾害为Ⅰ级、特大自然灾害为特级”,新版《预案》中“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本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