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巴南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2024-05-3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大] [中] [小]

2024年5月,巴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巴南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政策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巴南地处重庆中心城区上游,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节点,也是重庆东部生态城建设的主战场,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地位特殊、角色重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巴南区高质量发展,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区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161号)的要求,编制本《规划》。

二、制定过程

本《规划》于2022年4月启动编制,编制过程中先后2次征求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意见。2023年4月,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6月,通过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技术审查。2023年6月13日—7月13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0天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7月,通过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组织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2023年8月13日完成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12月12日、2024年2月2日先后两次召集相关部门开会专题研究,根据各部门提的意见,进行了两次集中修改,形成规划成果。

三、重点内容

(一)执行标准

规划按照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相关要求编制。

(二)期限和适用对象

规划期限: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规划期为2021-2035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适用对象:全区范围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需以规划为依据,满足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修复方向。

(三)主要目标

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服务巴南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的路径、方法等认知,全社会基本达成一致。系统化开展生态修复的机制初步建成。铜锣山历史遗留关闭矿山,明月山、桃子荡山、东温泉山的水土流失,长江重要支流水生态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内主要生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到2035年,通过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的深入实施,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固碳能力显著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居,良好生态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显著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筑牢山体屏障,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一是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为基础,强化铜锣山、明月山、东温泉山等重要生态空间和重要资源保护。二是以铜锣山为重点,全面开展历史遗留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破损山地生态功能。三是在全域精准提升林地质量,以多场景的森林主题公园和康养旅游促进生态价值转化。

(二)构建生态水网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以一品河、花溪河等长江重要支流为重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恢复河流自然形态,激活河流自净能力,推动河湖水系畅通。以下涧口水库、南彭水库等水库为重点,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推进水库安全保护和常态化管理,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

(三)培育大美田园,为高质量发展添动力。以南泉街道、莲花街道、龙洲湾街道等城郊农田为重点,依托山地农业基础,做强现代化大农业。以东温泉镇、二圣镇、安澜镇、石滩镇、天星寺镇、接龙镇、石龙镇、圣灯山镇等乡野农田为基础,立足城乡融合发展优势,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通过“整田、护林、理水、改院”等措施,构建农旅融合、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格局。

(四)保护江心绿岛,为高质量发展添助力。以桃花岛、木洞中坝岛为重点,协同岛屿生态保育与生境恢复,建设隔离缓冲带、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等措施,改善岛屿生态环境,提升岛屿生态服务功能。

(五)优化城市蓝绿网络,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福祉。以龙洲湾街道、花溪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等街道为重点,开展城市公路边坡整治,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增补社区内部公园绿地、营造城市绿境、打造城市内部小型栖所和自然联道,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五)核心举措

核心举措一:分区开展保护修复。

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以自然流域为基础,衔接《重庆市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综合考虑主导生态功能和突出生态问题,形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五大分区。

滨江高品质生态宜居区,以协调人地关系、提升城市韧性,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区为导向,开展滨江岸线景观营造、城市边坡治理、河流水系保护与修复等。

铜锣山—明月山绿色生态屏障区。以保持自然山体形态,持续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为导向,开展森林提质、历史遗留与废弃矿山治理、生物多样性维护等保护修复工作。

环樵坪山生态创新协调区。夯实绿色发展基底,助力建设生态创新协调区为导向,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加强对花溪河、鱼溪河等城市河流的保护,促进形成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体系。

国际生物城生态绿色发展区。以保护重要生态资源、促进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生态绿色发展区为导向。强化对天坪山、五布河等重要山水资源的保护,实施中坝岛、桃花岛保护修复。

东南岭谷生态休闲康养区,东南岭谷生态休闲康养区,以强化耕地保护、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助力建设岭谷康养区为导向,重点突出农田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水环境治理、江心岛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育等生态修复工作。

核心举措二:谋划7类重点工程、21个重点项目,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复”理念,统筹部署“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重点工程、重要山体屏障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碧水廊道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江心岛屿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城市生态品质提升重点工程、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重点工程,共7类重点工程、21个重点项目。

四、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一是落实组织体系。本规划作为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专项规划,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形成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道、乡镇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

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和生态修复数据库。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数字化建设,夯实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基础。

三是严格评估监管。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管控、考核等全生命周期的适应性监管体系。做好前期调研、中期评估和后期总结,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根据评估反馈及时进行优化和完善,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目标的整体实现。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依据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政策引导和约束作用,拓展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深化跨区域、全域化“打包”治理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五是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广泛开展《规划》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参与意识。

五、核心问答

1.问:请问什么是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答: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是为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生态功能提升的目标,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理,对长期受到高强度开发建设、不合理利用和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生态系统严重受损退化、生态功能失调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下降的区域,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等保护修复措施,对国土空间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整治、生态重建等过程和有意识的活动。

2.问:请问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关系?

答: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是争取各级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3.问:请问巴南区当前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是什么?

答:一是历史遗留关闭矿山较多,局部生态功能退化。截至2020年,巴南区历史遗留关闭矿山规模254公顷,矿山开挖形成的坡面、高低不平的宕底、堆料场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二是部分区域岸线被侵占、河道淤塞萎缩,水生态环境差,花溪河、一品河、二圣河、黄溪河、鱼溪河等局部区域河道内水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存在生态流量不足、水质不稳定等问题,农村地区水脏、水少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江心岛局部区域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水土流失、林相单一等问题,生态系统稳定性不高。四是农村局部区域存在水土流失、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人居环境有待提升。

4.问:请问城市建成区是否开展生态修复,如何开展?

答:本次规划涉及范围为巴南区全域,城市建成区内是开展生态修复的重要区域。在该区域开展生态修复,以协调人地关系、提升城市韧性、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区为导向。本次规划,主要部署了城市公路边坡整治、“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公园街道打造、湿地公园建设、灰空间整治等项目,推进生态修复开展。

5.问:请问社会资本可否参与到规划确定的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建设?

答: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提出“构建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实现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2023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建立产权激励、引入公平竞争、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