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7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南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国债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我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87处,受威胁群众4060人、财产2.7亿元。为科学、高效、规范使用国债资金,大力推进国债项目实施形成有效投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一是文件起草,结合巴南区工作实际,起草了《国债方案(送审稿)》。二是征求意见,送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征求意见,收到回复2份,均已采纳修改意见。三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召集相关部门、镇街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并根据会议精神完善修改方案内容。
三、《方案》主要内容和核心举措
方案包含了避险搬迁和排危除险项目的工作目标,明确了避险搬迁项目的搬迁对象、补助标准、验收标准、资金拨付、进度安排和排危除险项目的项目业主、施工环境保障、项目资金拨付、项目竣工验收等内容。
四、政策咨询问答要点
1.问: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工作方案》《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管理的通知》等内容,制定本方案。
2.问:搬迁对象是谁?
答:本次避险搬迁实施对象必须为列入“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隐患数据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受威胁群众。避险搬迁户数和人数以避险搬迁范围内合法登记的房屋或能依法证明其所有权房屋所居住的户籍登记为准,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及以前(死亡、婚嫁及新生儿人口按实际统计除外)。
3.问:搬迁补助方式是什么?
答:补助方式统一采用货币补助方式,即受威胁群众按自愿采用购买住房、自建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在完成避险搬迁验收后将补助费用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受威胁群众的方式。
4.问:具体搬迁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具体补助标准为按户补助、按人补助和综合奖励三部分相结合,分别为:(一)按户补助,6万元/户;(二)按人补助,待搬迁总人数确定后平均补助给每一名搬迁群众;(三)综合奖励,2024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原房拆除的,每户3万元,在10月1日以后完成原房拆除的,每户2.8万元。如综合奖励有剩余经费,分配方式报区政府再行研究确定。
举例:张三在2024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原房拆除并验收后,将获得按户补助、综合奖励共计9万元,按人补助部分资金待全区搬迁总人数最终确定后再进行发放。
5.问:资金怎么拨付?
答:搬迁户拆除原房后,将所需验收资料提交给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验收完成后,按方案要求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划拨至避险搬迁群众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