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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3009307156W/2024-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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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府办发〔202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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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7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突出水污染问题,高水平建设和美乡村,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渝环〔2023〕10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现状
(一)排查摸底。
2023年由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有关镇街对辖区城市建成区以外涉及农村区域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域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水体,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最终确定黑臭水体16条,建立了“一水一档”资料。
(二)问题清单。
全区合计16条农村黑臭水体,形成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管护不到位;二是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处理效果差,工艺缺陷;三是污水溢流及散养家禽等形成淤泥堆积;四是农村污水散排横流造成黑臭沟渠。黑臭水体面积共4679平方米,涉及常住户数约1697户(5464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要求,以及巴南区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具体部署,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建统领,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求变、惠民强企,按照“以创促干、以奖促治、动态清零”工作思路,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巴南,为美丽重庆建设贡献巴南力量。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创建引领,整体提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经济适用,维护简便;强化统筹,“九治”共推。
(三)范围对象。
1.重点整治范围。天星寺镇芙蓉村;二圣镇巴山村、幸福村;木洞镇保安村;丰盛镇桥上村、双碑村;石龙镇大桥村、中伦村、大兴村、白马村、金星村;一品街道四桥村、桥口坝村;接龙镇塘边村、碑垭村。
2.长效巩固及动态清零范围。全区城市建成区以外所有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24年,创建成功率达到100%,实现“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制久清”总体目标,建立长效巩固、动态清零考核机制。
三、清零创建
(一)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淤疏浚行动。对废弃、闲置鱼塘等淤积严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现象的黑臭坑塘,采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开展清淤。清淤底泥应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严禁底泥随意堆放倾倒,防范二次污染风险。定期清理河床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物质,收割水生植物,恢复水体的流动性和通透性。面积较小和自净能力弱的坑塘、沟渠,应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自然湿地等,通过水体净化等“人工+自然”的方式消除黑臭,逐步恢复水体健康生态系统。
(二)实施乡镇污水治理提升行动。以建制镇街污水全域收集、治理全面达标为重点,落实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三同步”要求,逐步补齐镇街污水管网短板。坚持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与镇街发展实际相结合,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工艺合理、易维护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设施运行维护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稳定运行。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以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为重点,持续推进聚居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补短板建设。统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户采取沼气净化池、堆肥等方式综合利用。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效衔接,在“愿改则改、能改则改”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常住农户“改厕”全覆盖。强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水质监督性监测和常态化效果评估,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储备,统筹纳入流域治理项目。
(四)实施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以畜禽养殖专业户和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为重点,指导畜禽养殖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禽粪肥质量监测。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的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环境投诉办理回访制度。
(五)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行动。以30亩以上规模池塘养殖或工厂化水产养殖场(以下简称“规模化养殖场”)环境管理为重点,持续实施尾水处理设施改造,强化养殖场所清淤管理,鼓励采取“三池两坝”(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两级过滤坝)等模式处理养殖尾水,确保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组织建设养殖尾水智能监测工作示范点,逐步实现重点养殖场水质信息化管理。
(六)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精准施肥。推进科学用药,推广运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规范农膜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管理,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健全秸秆收储运用体系,推动秸秆就地就近高值化综合利用。
(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落实国家、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措施,严禁在农村水体周边乱倒乱堆生活垃圾,加强沿岸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已有的需限期整改。因地制宜采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就近就地处理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减量和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每个镇街原则上要建设1—2座垃圾转运站,相邻镇街可共建共享,有条件的镇街要建设压缩式转运站,普及密闭或压缩式运输车辆。强化终端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八)实施小微企业排污监管行动。禁止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强化小微工矿企业排污行为监管,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组织实施汽修、酿酒、屠宰、食品生产等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一年不少于一次。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监督指导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设施,防止因污水管网堵塞、破损等形成黑臭水体。
(九)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一河一策”河流整治提升方案。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常态化推进河道“清四乱”,规范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水质监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总结推广河湖系统治理、生态价值挖掘、群众幸福感提升等方面经验做法。
四、评估验收
(一)创建评估(2024年1月——2024年10月)。
1.溯源建档。查明水体名称、类型、面积、位置等基本信息,分析主要污染成因,建立我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及管理台账。
2.编制方案。有关镇街在2024年3月31日前编制“一水一策”工作方案,并报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3.实施创建。有关镇街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黑臭水体清零工作,自2024年5月1日起开展创建自评,自评达到创建评估指标要求即可向区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验收。区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区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创建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完成全区验收工作后,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要求开展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自评估。镇街验收工作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验收(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验收要求自行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向区政府报告,由区政府向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验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区验收资料整理,形成全区验收材料向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验收。
(三)长效巩固(2025年1月-2027年12月)。
全区21个涉农镇街(李家沱、花溪街道除外)要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及工作专班,落实到村居、院坝及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黑臭水体隐患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实现动态清零,坚决杜绝返黑返臭情况发生。区工作专班对21个涉农镇街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开展日常抽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有关镇街立即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予以扣分。(动态排查出的黑臭水体,按照该工作方案明确的原则、标准、程序实施整治)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1),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调度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把党建统领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队伍参与创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文明乡风,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部门联动、镇街实施、村民参与”工作推进机制。区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统筹组织、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资源统筹、资金使用、工程实施、验收监测等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黑臭水体台账,制定清零时间表,加强日常巡查,具体实施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当地群众力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建立有赏举报制度,带动村民积极性。
(三)落实资金保障。
发挥主观能动性打好组合拳,通过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发行政府专项债、争取政策性银行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街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丽河湖建设、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市级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一体推进。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中央、市级专项资金。依据“(渝环〔2023〕102号)”的资金筹措方案,对完成创建任务的镇街及长效巩固的镇街给予定额资金奖补,完成一个镇街奖补一个镇街。
(四)建立长效机制。
区河长办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河长制管理范围,将农村黑臭水体范围纳入河长制工作,各镇街落实河长制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聘请保洁人员对水体清漂岸坡垃圾及时清扫,严防返黑返臭。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对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等开展抽查,组织专家团队对新增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开展监测评估,确定为黑臭水体的要求责任镇街立即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应当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本行业各类年度目标考核,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农业农村系统赛马比拼、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高分报表等机制充分衔接,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和约谈。各镇街要畅通农村黑臭水体群众举报途径,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完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并经核实为农村黑臭水体的,每一条给予100元奖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以工代赈,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五)推动宣传引导。
各牵头单位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相关部门、镇街积极发掘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各牵头单位每年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每季度至少凝练1篇典型经验或简报信息,每年通过区属媒体或融媒体中心刊发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各镇街积极打造工作亮点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六)定期工作调度。
相关部门、镇街每月20日以前向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汇编成简报信息,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工作专班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
附件:
1.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专班
2.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清单
3.清零创建“九大行动”具体任务及政策支持
4.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薛文宬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激扬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冉仁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协助分管农业农村的副主任、区政府协助分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的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分管负责人,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区城乡一体中心、天星寺镇、二圣镇、木洞镇、丰盛镇、石龙镇、接龙镇、一品街道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蒋渝、左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班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
(二)督促指导区级有关部门、镇街系统有效解决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定期调度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进展。
(四)采取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考核、绩效评估。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调度机制。工作专班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现场会议,研究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
(二)督察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纳入生态环境督察范畴,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和约谈。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农业农村系统赛马比拼、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高分报表等机制充分衔接,强化结果运用。
(三)交办评估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污染源类型进行问题交办,由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有关镇街进行问题整改。定期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将考核评估结果运用作为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成员。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并报区生态环境局邮箱,负责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等事宜。
(二)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附件2
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清单
序号 |
镇街 |
行政村社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水域面积(平方米) |
主要污染问题 |
治理对策 |
1 |
天星寺镇 |
芙蓉村 |
刘家沟社上刘家沟后70米处 |
塘 |
1900 |
杂草腐烂 |
清淤疏浚 |
2 |
二圣镇 |
巴山村、幸福村 |
幸福小区后 |
沟渠 |
8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3 |
木洞镇 |
保安村 |
幸福农庄旁 |
沟渠 |
10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4 |
木洞镇 |
保安村 |
联建房旁 |
沟渠 |
5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5 |
丰盛镇 |
桥上村 |
木水沟河桥上村段 |
沟渠 |
12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清淤疏浚,控源截污 |
6 |
丰盛镇 |
双碑村 |
双碑村3社双河河旁 |
沟渠 |
5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清淤疏浚,控源截污 |
7 |
石龙镇 |
大桥村 |
新区幼儿园后60米处 |
沟渠 |
1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8 |
石龙镇 |
中伦村 |
村办公室对面60米处 |
沟渠 |
10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9 |
石龙镇 |
大兴村 |
大屋基团丘 |
沟渠 |
14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10 |
石龙镇 |
白马村 |
湿地沟渠 |
沟渠 |
12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11 |
石龙镇 |
金星村 |
毛家敏旁沟渠 |
沟渠 |
12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12 |
一品街道 |
四桥村 |
村委会办公室楼后 |
沟渠 |
6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清淤疏浚,控源截污 |
13 |
一品街道 |
桥口坝村 |
水云间酒店旁沟渠 |
沟渠 |
7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14 |
一品街道 |
桥口坝村 |
加油站旁沟渠 |
沟渠 |
7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控源截污 |
15 |
接龙镇 |
塘边村 |
小石桥河道 |
河 |
180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清淤疏浚,控源截污 |
16 |
接龙镇 |
碑垭村 |
污水处理池旁 |
塘 |
150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清淤疏浚,控源截污 |
附件3
清零创建“九大行动”具体任务及政策支持
一、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淤疏浚行动
(一)实施清淤疏浚。一是实施内源清淤。对废弃、闲置鱼塘等淤积严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现象的黑臭坑塘,以及已采取截污控源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应调查底泥污染状况,明确清淤范围和深度,采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开展清淤,改善水质,减少水环境的富营养化和污染风险。对于淤积不严重的,或因客观原因难以实施底泥清淤的水体,在控制外源污染的基础上,兼顾生态安全,可对底泥采用原位修复技术。清淤后回用的水质应满足“不黑臭”的指标要求。二是加强底泥监管。清淤底泥应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其中,对未接纳工业废水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水的底泥,应鼓励进行资源化利用。对底泥存在工业企业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应进行分类清运处置。严禁底泥随意堆放倾倒,防范二次污染风险。三是实施疏浚连通。实施必要的水体疏浚连通措施,拆除不必要的拦河坝,使水体保持一定的水深、水宽,恢复水体的流动性和通透性。定期清理河床淤泥、杂草、杂物等物质,收割水生植物,防止发生塘底缺氧情况而诱发水体黑臭。杜绝采用三面光的河道水体硬化方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行为。四是完成清淤工程任务。完成天星寺镇芙蓉村刘家沟社,丰盛镇双碑村3社、桥上村木水沟河,接龙镇碑垭村污水处理池旁、塘边村小石桥河道,一品街道四桥村黑臭水体清淤。(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二)开展生态修复。一是开展岸线保护。针对水域空间遭受挤占、岸线自然形态破坏的水体,在满足水体防洪排涝要求的前提下,恢复水体的自然形态。针对水土流失的水体,采用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等,恢复水岸生态空间,对崩岸、塌岸、淘刷严重河段的堤岸,适当采取硬质护岸措施,建设人工绿道、亲水步道,提升亲水指数。二是实施生态净化。对水体周边人口数量逐渐减少、过于分散、面积较小和自净能力弱的坑塘型水体,鼓励采取自然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净化措施,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去除消化水体中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强化治理后水体的水质保持,采用曝气增氧、人工浮岛、跌水、喷泉等措施,有效提高水体溶解氧水平,逐步恢复水体健康生态系统。三是增强生物多样性。围绕水岸交接带,依托生态沙洲、生态湿地、砾石床等,构建有水、有草、有鱼、有虾的生态体系,强化微生物对污染物的削减作用,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丰富水体生态系统多样性。(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二、实施乡镇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2024年,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2025年达到87%,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0%。
(一)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乡结合部、镇村边界等薄弱区域配套管网建设;全力推进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提高污水接管率。新建区域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持续推进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老旧病害治理,逐步提升乡镇污水管网收集效能。完成木洞镇保安村幸福农庄、联建房旁、接龙镇塘边村小石桥、二圣镇巴山村、幸福村幸福小区和石龙镇大桥村、大兴村大屋基团丘管网建设,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科学论证污水处理规模、处理工艺、排放标准等,严禁盲目抬高出水排放标准;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建设”,近期以中心场镇建成区常住人口确定处理规模,远期按规划人口进行用地预控。坚持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与乡镇发展实际相结合,有序推进实施高负荷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个别集聚区分散或难以通过标高重力流自然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区域,应因地制宜建设工艺合理、易维护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三)推进处理设施技术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制定达标改造方案。对因运维管理不到位导致超标排放的,通过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并建立长效运维机制,确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对因污水处理工艺落后、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导致超标排放的,要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工艺合理、易维护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四)强化设施运行维护。制定乡镇污水运营管理办法和运营绩效考核细则,对巡检制厂和值守制厂应差异化管理考核;规范记录运行原始数据,定期分析优化运行参数;运维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编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2025年达到80%以上,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100%。
(一)摸清能力欠账。开展全区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欠账调查,重点摸清设施运行年限、水质达标、管网配套、运维保障等情况,按照“一站一策”要求,推进已建设施提质增效,逐步补齐治理短板。(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二)分类梯次推进。因地制宜采用纳管、集中、分散、资源化利用模式,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水进入水体。做好农村生活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改厕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200户或500人聚居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4年,新建石龙金星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接龙镇碑垭村污水处理设施技改。(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三)推进统一管理。探索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统一运维、统一保障、统一监督、统一考核。引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向第三方平台移交,实施专业化管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四)强化运行监管。组织开展水质监督性监测,处理能力大于20立方米/天的设施每半年监测一次。2024年,500立方米/天以上的设施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2025年,100立方米/天以上设施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四、实施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
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77%以上,2025年达到90%以上,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0.5%以上。
(一)严格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照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加强事前监管。对设置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执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不设置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和设置污水排放口的养殖专业户,执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二)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开展联合验收。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制定切实可行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三)分级分类实施治理。根据污染成因,对黑臭水体周边(河流两岸200米,坑塘周边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排查,“一场一策”开展治理。依托镇街网格化管理制度,鼓励镇街组织建立分户存、集中收、异地用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体系,对治理畜禽养殖场户加强环境管理。禁止将畜禽粪便、沼液、沼渣等直接向水体及周边环境排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四)强化养殖环境的监管执法。强化对畜禽养殖场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即投入生产使用、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畜禽粪污用作肥料利用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畜禽粪污处理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粪污漏排直排等行为的监管执法。(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五、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行动
2024年,规模化养殖场(30亩以上规模池塘养殖或工厂化水产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30%,2025年达到50%,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70%。
(一)分级分类实施治理。建立完善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户)动态数据库,通过采取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模式、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模式、多级人工湿地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生态沟渠净水模式、多级沉淀池和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等模式改造提升尾水处理设施,强化水质监测和现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以下的,在环境条件具备前提下,推行种养结合模式,促进废弃物等就近就地消纳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二)开展治理效果评估。跟踪研究现有治理模式,开展效果评估,筛选出适合山地丘陵特色的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开展节地节水尾水治理模式研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低成本、效果好的治理模式,建设一批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三)严格尾水排放监管。对黑臭水体周边(河流两岸200米,坑塘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水产养殖场(户),强化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间现场监管,尾水排放应严格执行水产养殖相关排放标准,确保监管有对象、有标准,管得住、无风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六、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制定并发放作物施肥推荐配方,作物施肥推荐配方实现规模种植户、肥料经销点和村委会全覆盖张贴,推荐配方中作物面积合计达到辖区内农作物总面积的90%以上。加强以“机械深施肥”“水肥一体化”“无人机施肥”为核心的“三新”配套技术推广力度。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农药减量助剂等技术措施。完善秸秆处置体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立收运网络,加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鼓励与周边种植基地或大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构建秸秆收购长效机制。引导秸秆有机肥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和发展,提高秸秆有机肥高值利用水平。加强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回收处置,建成“村、乡镇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农膜有偿利用回收利用体系。2024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42%以上、90%、91%;2025年三项指标分别达到43%以上、91%、92%,2027年三项指标分别巩固提升达到45%以上、91%以上、95%(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
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一)推行垃圾分类前端减量。在收运处置体系前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量和外运频次。(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二)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采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的处置模式;交通不便或运输距离较长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就地就近处理。合理配置村庄垃圾收集点、镇街垃圾转运站及各类垃圾运输车辆,优化运输路线。(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三)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建设村内垃圾收集点,配置村内收集车辆。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逐步改造并停用村内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每个镇街原则上要建设1—2座垃圾转运站,相邻镇街可共建共享,有条件的镇街要建设压缩式转运站,普及密闭或压缩式运输车辆。强化终端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四)严格收运处置过程监管。加大垃圾收运设施管护力度,及时更换维护受损垃圾箱(桶),加强镇街转运站养护。强化垃圾运输管理,防止垃圾运输途中出现丢弃、遗撒和随意倾倒垃圾问题。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农村生活垃圾,防止污染“大转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五)健全完善运行管护制度。建立稳定的运行管护队伍,有条件的镇街可采用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配置、管护标准,建立健全管护效果评价机制,将农民群众对管护效果的评价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八、实施小微企业排污监管行动
禁止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强化小微工矿企业排污行为监管,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组织实施汽修、酿酒、屠宰、食品生产等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一年不少于一次。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指导监督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设施,防止因污水管网堵塞、破损等形成黑臭水体,对石龙镇江明生态园农家乐,接龙镇东邻食府等餐饮农家乐单位建设配套隔油沉淀设施。2024年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整治率达到100%,2025年全面巩固提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九、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
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一河一策”河流整治提升方案。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常态化推进河道“清四乱”,规范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水质监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总结推广一批河湖系统治理、生态价值挖掘、群众幸福感提升等方面经验做法。2025年完成龙岗水库幸福河湖建设,评选美丽河湖1条(个)。(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政策支持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电网企业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类用电价格,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争取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如何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负责指导督促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加强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管理。区人力社保局指导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的表彰奖励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将美丽河湖周边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美丽河湖建设中一并治理,将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的管网建设、小流域治理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包装项目,统筹中央土壤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优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提供镇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政策指导。区水利局委负责把河长制延伸至农村黑臭水体范围,在符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政策指导。区城乡一体中心负责支持在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区域优先推进农村户厕改造。
附件4
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类别 |
指标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主要指标 |
具体指标 | |||||
基本指标 |
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达100% |
200平方米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达100% |
消除天星寺镇芙蓉村刘家沟社上刘家沟后70米处黑臭水体。 |
区生态环境局 |
天星寺镇 |
2024年2月 |
消除接龙镇塘边村小石桥河道黑臭水体。 |
接龙镇 |
2024年8月 | ||||
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达100% |
消除一品街道四桥村村委会办公室楼后、桥口坝村水云间酒店旁沟渠、加油站旁沟渠黑臭水体。 |
区生态环境局 |
一品街道 |
2024年3月 | ||
消除丰盛镇双碑村3社双河河旁、桥上村木水沟河桥上村段,石龙镇中伦村办公室对面60米处、大桥村新区幼儿园后60米处、大兴村大屋基团丘、白马村湿地沟渠黑臭水体。 |
丰盛镇、石龙镇 |
2024年5月 | ||||
消除二圣镇巴山村、幸福村幸福小区黑臭水体。 |
二圣镇 |
2024年8月 | ||||
消除石龙镇金星村毛家敏旁沟渠,接龙镇碑垭村污水处理池旁黑臭水体。 |
石龙镇、接龙镇 |
2024年8月 | ||||
消除木洞镇保安村幸福农庄旁、联建房旁黑臭水体。 |
木洞镇 |
2024年10月 | ||||
农村黑臭水体检测达标率达100% |
天星寺镇芙蓉村刘家沟社上刘家沟后70米处、接龙镇塘边村小石桥河道、二圣镇巴山村、幸福村幸福小区后、木洞镇保安村幸福农庄旁、联建房旁、丰盛镇桥上村木水沟河桥上村段、双碑村3社、双河河旁、石龙镇大桥村新区幼儿园后60米处、大兴村大屋基团丘、白马村湿地沟渠、金星村毛家敏旁沟渠、一品街道四桥村村委会办公室楼后、桥口坝村水云间酒店旁沟渠、加油站旁沟渠、接龙镇碑垭村污水处理池旁黑臭水体水质检测达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天星寺镇、二圣镇、木洞镇、丰盛镇、石龙镇、接龙镇、一品街道 |
2024年10月 | ||
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 |
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覆盖率达100% |
排查覆盖率达100% |
对全区非城市建成区区域开展全域覆盖进行排查,具体到每个涉农村社。 |
区生态环境局 |
全区21个涉农镇街 |
2024年2月 |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6% |
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规模在2000吨/天及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每月开展监督性监测一次,规模在2000吨/天以下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一次,水质抽测达标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有关平台公司、有关镇街 |
2024年10月 | |
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4年6月 | ||||
完成接龙镇塘边村小石桥河道污水管网建设,二圣镇巴山村、幸福村幸福小区污水接入场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石龙镇大桥村、大兴村大屋基团丘管网建设,将污水接入镇污水处理厂,木洞镇保安村幸福农庄、联建房污水接入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木洞镇、接龙镇、二圣镇、石龙镇、丰盛 |
2024年8月 |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 |
完成16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4个农村集中污水治理设施技改。 |
区生态环境局 |
东温泉镇、丰盛镇、惠民街道、麻柳嘴镇、南泉街道、石龙镇、鱼洞街道、安澜镇、圣灯山镇 |
2024年10月 | |
辖区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采取纳管处理、集中达标排放、集中资源化利用、农厕粪污管控模式进行处理,实现常态化“三基本”。 |
21个涉农镇街 |
2024年10月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5% |
养殖场户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达89.5%以上 |
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实施“一场一策”环境管理,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全部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全部匹配充足消纳土地。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21个涉农镇街 |
2024年6月 | |
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30% |
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的数量占规模养殖场总数的比例,达30% |
动员规模养殖场完善尾水治理设施,推广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多级人工湿地、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生态沟渠净水、多级沉淀池和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现行黑臭水体村周边无规模养殖场。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禁止外排未处置达标养殖尾水。实施养殖尾水外排报备,在区、镇技术人员指导下达标排放养殖尾水。 |
区农业农村委 |
21个涉农镇街 |
2024年10月 |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占所有行政村数量的比例,达100% |
全区所有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监管力度,指导督促镇街加强黑臭水体周边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确保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每个黑臭水体所在镇街创建不少于1个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庭院)。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相关镇街 |
2024年10月 | |
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
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回收废膜222吨。发放作物施肥推荐配方,推荐配方中作物面积合计达到辖区内农作物总面积的90%以上。作物施肥推荐配方张贴,实现规模种植户、肥料经销点和村委会全覆盖。加大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宣传引导力度,针对重点地区、作物、病虫害、种植户,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用量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农药减量助剂等技术措施,降低中高毒农药使用比例。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稻草机收还田;旱地、园地秸秆覆盖还田;茄果类、瓜类蔬菜秸秆粉碎堆肥、沤肥还田。逐步形成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多途径秸秆资源化利用格局,提高秸秆利用率。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
21个涉农镇街 |
2024年10月 | ||
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完成率60% |
对黑臭水体周边小微工矿企业进行排查,督促黑臭水体周边汽修、酿酒、屠宰、食品生产等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生产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排查频次一年不少于一次。 |
区生态环境局 |
天星寺镇、二圣镇、木洞镇、丰盛镇、石龙镇、接龙镇、一品街道 |
2024年10月 | ||
对石龙镇江明生态园农家乐,接龙镇东邻食府等餐饮农家乐单位建设配套隔油沉淀设施。 |
接龙镇,石龙镇 |
2024年10月 | ||||
农村黑臭水体相关的清淤疏浚完成率100% |
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对天星寺镇芙蓉村刘家沟社上刘家沟后70米,丰盛镇双碑村3社双河河旁、桥上村木水沟河桥上村段,接龙镇碑垭村污水处理池旁、塘边村小石桥河道,一品街道四桥村村委会办公室楼后黑臭水体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开展清淤。对清淤污泥进行分类处置,不得进行随意倾倒,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对塘内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物质进行清理,对水生植物进行收割。 |
区生态环境局 |
一品街道、丰盛镇、天星寺镇、接龙镇 |
2024年10月 | ||
建立长效巩固机制 |
现场做到“三不到”(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刺激臭味、听不到村民投诉)。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落实保障经费;将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延伸。 |
区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中心、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中心、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 |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莲花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一品街道、惠民街道、界石镇、安澜镇、圣灯山镇、木洞镇、二圣镇、双河口镇、麻柳嘴镇、东温泉镇、丰盛镇、接龙镇、姜家镇、石龙镇、石滩镇、天星寺镇。 |
2024年10月 | ||
设置水体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巡查制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并落实。 |
2024年10月 | |||||
加分指标 |
公众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100% |
委托第三方对完成清零镇街进行评估。 |
区生态环境局 |
天星寺镇、二圣镇、木洞镇、丰盛镇、石龙镇、接龙镇、一品街道 |
2024年11月 | |
开展宣传倡导 |
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宣传倡导活动不少于2场,通过市区属媒体或融媒体中心刊发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乡一体中心、各镇街 |
2024年11月 | ||
实施智能化监管 |
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智能监管系统,实施“一水一码一台账”数字化管理,形成问题发现、任务推送、技术指导、治理销号、效果评估的智能化管理体系。 |
有关部门 |
202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