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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及撤销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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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准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新大江 水厂 |
长江 |
河流型 |
花溪 街道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多年平均水位(173米)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河道水域。 |
多年平均水位(173米)对应的高程线至防洪堤坝范围内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下游100米至300米,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多年平均水位(173米)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河道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多年平均水位(173米)对应的高程线至防洪堤坝斜坡绿化带范围内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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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观景口 水厂 |
观景口水库 |
水库型 |
东温 泉镇 |
以取水口为圆心,500米为半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五布河河段,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约7000米,芦溪河河段,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约75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二级保护区水域外第一重山脊线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外,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准保护区水域外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3 |
南湖水厂 |
高洞子水库 |
水库型 |
圣灯 山镇 |
以取水口为圆心,300米为半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库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二级保护区水域至第一重山脊线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入库河流上溯20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河道水域。 |
准保护区水域至第一重山脊线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4 |
丰岩水厂 |
丰岩 水库 |
水库型 |
石龙镇 |
以取水口为圆心,300米为半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库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二级保护区水域至第一重山脊线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入库河流上溯20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河道水域。 |
一、二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域,及北侧2000米入库支流5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及道路排水沟。 |
5 |
牌楼村 水厂 |
长江 |
河流型 |
麻柳 嘴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多年平均水位(175米)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河道水域。 |
多年平均水位(175米)对应的高程线纵深5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3000米,下游100米至300米,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多年平均水位(175米)对应的高程线以下全部河道水域。 |
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多年平均水位(175米)对应的高程线至现状村道范围内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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