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4年6月27日,《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新颁布实施,要求“区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上位预案进行过修订的,原则上下位预案也必须进行相应修订,以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同时,根据我区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的实际情况,也需要对原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二、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区应急管理局参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巴南区具体工作实际,起草了《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党政网征求了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的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回复18份。其中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团区委、区医保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一品街道、龙洲湾街道、双河口镇、丰盛镇10家单位明确无修改意见,区消防救援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交通运输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8家单位提出了修改建议。8条修改建议中,区消防救援局、区交通运输委2条建议是单位名称发生变化,我局已做出了修改;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的6条建议是从职能职责界定的角度提出来的,我局仔细研究、斟酌后,全部予以采纳并做出了相应修改。
(三)专家评审。2024年10月25日,区应急管理局主持召开了专家评审会。3名应急预案评审专家提出4条修改建议,我局均予以采纳并做出相应修改。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新预案编制依据充分、结构合理、内容具体,符合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签字通过了预案评审。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从区级层面、镇街层面、现场层面三个方面做出了明确。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从预警预报、应急值守、救灾物资等方面明确了需要开展的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灾情报告和发布。从灾情信息报告和灾情信息发布两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五部分:区级应急响应。明确了一、二、三、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以及响应终止的程序。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倒房重建救助三个方面。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培训八个方面。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预案实施时间五个方面。
四、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由区政府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有关副区长和区人武部部长任副主任,区级相关成员单位作为组成部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推进、调查评估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抢险救援。
五、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这次预案修订,与2022年《巴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巴南府办发〔2022〕33号)相比:一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对全区自然灾害救助的组织领导、部门职责、现场指挥等进行了相应地更新、完善。比如救灾物资的储备职能调整到了区发展改革委,自愿者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协调指导职能调整到了区委社会工作部等,新预案都做了相应地调整。二是应急指挥体系做了相应变化。比如减灾委改为防灾减灾救灾委,原防汛办、森防办、地防办已取缔,新预案做了相应变化。三是新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原预案中,死亡(失踪)9人以上才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新预案缩减至3人以上即启动,更切合工作实际。四是新预案缩减了篇幅,结构更简洁明了。